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113年2月2日桃觀旅字第 1130001252號函辦理。
二、旨揭燈會將於113年2月21日至3月3日於虎頭山創新園區及 南昌森林運動公園舉辦。
三、為擴大活動宣傳效果,請貴校協助張貼活動海報(如附 件),並利用跑馬燈自即日起至 3月3日宣傳,文字內容建 議如下:「2024桃園燈會2/21-3/3在虎頭山創新園區及南 昌森林運動公園,還有限量小提燈陪您歡慶元宵節。」 (字數可依實際需求調整)。 四、檢附旨揭活動海報(電子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