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3年1月29日桃社兒字第1130008984號函 辦理。
二、旨揭方案委託單位及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委託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 (二)服務區域:桃園市全區。 (三)服務對象:實際居住於本市之下列少年 1、社會局及家防中心(含各項委託方案)有就業需求及求 職意願,且年齡以15歲以上未滿20歲少年為優先。 2、本市低(中)收入戶、弱勢(緊急)生活扶助等經濟弱 勢、安置後追或無法返回原生家庭且有自立需求之少 年。 3、其他經機關或相關單位評估有職業輔導、經濟獨立必 要之兒少。 (四)服務內容:請詳見社會局局網(路徑:首頁/福利服務/兒 少福利/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桃園市少年培力發展中 心)。 (五)中心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文化路399號(桃園市少年培力 發展中心)。
三、如有本方案轉介服務資訊等疑問,可先電洽本方案承辦王 社工(電話:03-3322101分機6321)或電詢本方案承接單位 (電話:03-4345616;傳真:03-434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