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就學貸款公告事項
115-1新生申請就學貸款
注意事項:
(一)學生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已結婚者,為學生及其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申請就學貸款必要者。
(二)可貸款項目:學雜費、電腦及網路使用費、書籍費(1,000元)、保險費(平安保險)、生活費(有中低收、低收入戶者)
(三)台銀貸款申請時間:8/1~8/30
(四)申貸注意事項:第一次申請時,未成年學生由全體監護人(父母)陪同(其中一位擔任保證人或另覓一位保證人);已成年學生由保證人一人陪同,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五)洽詢電話:03-4523036分機224、221。
(六)就貸申請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