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私立啟英高中 115年度第 2 次學務創新人員 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 要點。
二、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學務創新人 員 進用及管理要點。
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創新人 員 酬金參考表。
貳、 進用 名額 、 工作時間、 僱用期間 、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進用 名額: 正取 3 員、備取 2 員(得不足額錄取) 。
二、 工作時間:
(1)、 日間部: 每天工作 8小時 早上 7 時 30 分至下午 16 時 30 分 ));值班(勤) 情況 辦理補休 。
(2)、 進修部: 每天工作 8小時 下午 3 時 0 0 分至下午 22 時 0 0 分) );值班(勤) 情況 辦理補休。
三、 進用起始日 依實際分發通知後, 以 雇主簽訂勞動契約約定 時間 為主。
四、 工作內容: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 要點 」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工作。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工作。
8、辦理生命教育活動與促進性別平等與尊重多元等事宜。
(二)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三)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教育局、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校外會及主管機關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四)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五)學務創新人員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待遇:薪資待遇待遇:薪資待遇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114年年5月月19日日臺教國臺教國署學字第署學字第1145802691號函之學務創新人號函之學務創新人員員工作工作酬金參考表酬金參考表,新,新進人員自第進人員自第3級起薪級起薪((新臺幣新臺幣新臺幣新臺幣37,950元元)),不含勞保、健,不含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個人負擔金額保及勞工退休金等個人負擔金額。。另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公、另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
參、工作工作地點:地點:私立啟私立啟英高中英高中((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447號號)
肆、甄選甄選人員人員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公開甄選之者,公開甄選之。。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如尚未取得培訓合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年12月月31日前取得。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
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伍、報名方式:、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年6月30日星期二)1700時時前寄至啟英高中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447號號),逾時不候。(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3-4523036分機分機261、262,,聯絡聯絡人事室李芃萱小姐。
請檢附文件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