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法規業經行政院於115年3月17日院臺衛字第 1151005328號公告修正,並自115年3月19日生效。本次公 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共計3項,增列品項如下:
(一)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7-Hydroxymitragyni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二)增列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edrone)為第三級管 制藥品。
(三)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2-Mercapto Etomidate)為第四 級管制藥品原料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