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4年2月18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142060299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之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三、旨揭課程抵免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以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所有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聘任6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為主。
(二)申請方式:請申請人自行下載列印相關表格文件並填妥課程抵免申請表(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reurl.cc/eLnlVR),應親筆簽名,依序將畢業證書、成績單或完成研習證明及其他佐證資料(依申請抵免科目填寫順序排序)於左上角裝訂整齊,以A4信封掛號郵寄至「403514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收」,信封封面請註記「申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課程抵免」。
(三)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項:申請課程抵免之教師請務必詳閱相關申請規定後,再行申請,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張育瑄小姐(電話:04-22183308)。
四、檢附114年課程抵免申請資料及本市原住民重點學校一覽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