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作業時程,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 申請生,檔案檢視與疑義處理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檢視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 果及多元表現):
1、申請生請於114年4月11日10:00起至4月16日21:00止, 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 【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 現)。
2、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 學習歷程檔案;如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可檢 視一~六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3、如有疑義者,須於114年4月17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 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 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 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4、申請生未於查詢期間上網查詢或查詢之成績證明內容 有誤而未即時反映,致影響個人第二階段複試權益, 申請生應自行負責。
二、相關事宜請申請生務必詳閱114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