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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職員]沈雅淑 - 公告 | 2025-02-14 | 點閱數: 118 |

說明:

一、本簡章經「114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 輔導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通過,並奉教育部11417 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200023號函及114116日臺教授體 字第1140000931號函核定,紙本簡章預定於1143月上旬 郵寄。

二、報名程序經各校初審且完成核章後,連同考生應繳之各項 表件個別裝袋及審查費用匯票(各校可依總額購買一張,收 據請留存),另附貼足限時掛號回郵大型信封一個,詳填收件單位、收件人及通訊處,裝入大型信封,於報名申請截 止日前(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404臺中市 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114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 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收;逾期未送者,不得申請補 辦。

三、有關試務資訊請至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 查詢https://lulu.ntu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