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月7日府警預字第1130375231號函辦理。
二、「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3年12月 31日以台內警字第11308790822號令訂定發布,發布條文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