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655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特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俾利各校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