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1月13日府民秘字第11303158421號函辦理。
二、請逕至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網址:https:/165. npa.gov.tw)及「165全民防騙臉書」掌握更新相關識詐訊息宣導素材、圖卡,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官方網站、社群媒體、布告欄及跑馬燈等加強宣導,以深化師生識詐能力及防詐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