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護國宮113年9月25日護字第113037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日期:113年10月5日(星期六)至113年10月9日(星 期三);活動行徑地點:桃園區、八德區。
三、本案參加學生公假登記事宜,請貴校本權責卓處辦理。
四、檢附護國宮來文影本、學生請假名冊及活動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