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131138號函辦理。
二、檢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函文影本、螢幕之簡報檔及影 片檔各1份(雲端網址:https://reurl.cc/E1ZQda)供 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