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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務處職員]郭淑華 -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2024-03-15 | 點閱數: 123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1.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2.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1,954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獎勵額度:

1.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2. 大專院校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詳細資料,請參閱【『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29日(五)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