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就讀於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每校每年級限一神申請,超額時,由本會刪除)。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二、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証明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
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除符合申請之申請表及有效證明文件外,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成績單、品德評語、戶籍謄本、在校無記過處分紀錄等資料影本與申請表供審。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hkh-edu.com/2024plant/yp_2024-6-2.html
詳細資料,請參閱【 113年度寶佳高中獎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4月9日(二)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