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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務處職員]郭淑華 -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2024-01-30 | 點閱數: 204 |

為落實本會以「傳承與深耕原住民族語言、教育及文化,繁榮原住民族產業,推動原住民族事務」之宗旨,為關懷本市原住民族學童,
強化原住民青少年的教育與身心發展,順利完成學業,並激發向上精神,進而達到原住民族群關懷服務工作,特辦理本助學金計畫

補助金額(總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
每人2,500元,共計40人(每人以1次為限)

補助對象
  1、身分設籍:須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之原住民
  2、學籍資格: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包括在職專班)、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在學學生
  3、成績資格: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70分以上
  4、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如為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家戶訪視個案,則提供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申請文件及應備資料請上本會官網(https://www.tyipdf.com.tw/)下載,並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期限內,
   郵寄或親送至「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33561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註明清
  寒原住民族學生助學金專案小組收」,所送證明文件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一律銷毀,本會不再另行通知;
  收到申請後,將由專人回復電子信箱,方算完成申請程序,並靜候核定與否通知(如仍未得回覆,請電洽專案小組)

應備文件
 1、填寫申請書1份(請至最新消息下載)
 2、戶口名簿影本或個人戶籍謄本影本(不省略記事)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4、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
 5、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亦可以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開立之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
 6、助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戶,恕不接受期他銀行帳戶)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

聯絡資訊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林小姐、黃先生 03-38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