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
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適用於每年 9月申請時)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白曉燕文教基金會:http://www.swallow.org.tw/index.php/fellowship/application
詳細資料,請參閱【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