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旨揭獎助學金,係本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爰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
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或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僑生及港澳生(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倘
為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學生,於大學一年級得以該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本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四)需持有本會i僑卡。
詳細資料,請參閱【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