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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職員]郭淑華 -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2026-02-25 | 點閱數: 24 |

※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一)高中職、五專組:一學期一萬元整。
  (二)大學組:一學期二萬元整。
  (三)碩士組:一學期二萬元整。
※申請資格與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公費生。
  (三)學業成績: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第三頁),
   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申請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500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一份。
  (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詳細資料,請參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