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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職員]陳暘霖 - 升學 | 2025-12-26 | 點閱數: 24 |

一、招生簡章訂於114年12月4日起於本委員會網站 (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紙本招生 簡章自本年12月11日起公開發售。

二、符合旨揭招生之申請資格者(就讀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技術型高中普通科、綜合高中學程、藝術群),於第一 階段報名時,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組)、學程,但各校得限 制申請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組)、學程數,請務必詳閱旨揭 招生簡章分則。每申請1校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 100元整;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 60%。

三、115學年度起,集體報名學校向本委員會完成第一階段報名資料確認後,參加集體學校報名之申請生得於115年3月23 日10:00起至「第一階段集體報名申請生查詢系統」查看集 體報名資料。

四、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於115年4月10 日10:00起至4月15日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校系(組)學 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 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 果及多元表現):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 習歷程檔案。 (二)如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非應屆考生,可檢視一~六學 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三)如有疑義者,須於114年4月16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 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 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 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且不得提出異議。

五、就讀學校須上傳參加學科能力測驗考試之所屬應屆畢業生 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至本委員會: (一)上傳期間:115年5月7日10:00起至5月8日17:00止。 (二)通過一階篩選之應屆畢業申請生,請於115年5月11日10: 00起至5月15日21:00止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就讀學校所 上傳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

六、凡欲參加第二階段複試之申請生,請務必於各招生學校規 定上傳截止日前完成上傳「資格審查資料」,作為資格審 查之用:  (一)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就讀學校之學生證(蓋有最後一學年 第二學期註冊章);學生證無註冊章者,須繳交由就讀學 校開立之在學證明且蓋有教務處戳章。 (二)非應屆畢業生或其他學歷(力)者,請詳閱招生簡章規 定。 (三)如未上傳「學歷證件」者,一律視同「申請生未完成資 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本委員會將不 會轉送此份資料至各招生學校。 七、若貴校有附設進修學校(進修部)或實用技能學程(班),務 請協助轉知,本會不另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