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獎補助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經本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申 請 資 格 :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機關(構)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
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
(三)獎學金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資格者,獎學金之金額如下:
1、個人獎項:每人新臺幣6,000元。
2、團體獎項:每一獎項新臺幣6,000元,並依得獎團體人數按比例計算核發獎學金(請註記團體人數)。
3、各項獎學金每人每1學年度以申請1次為限。
詳細資料,請參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
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9月12日(五)前,請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規定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