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條件:就讀於國內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每校每年級限一人由請)。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二)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二、應提供文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條件相關證明文件。
(三)成績單: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品德評語,在校無記過處分紀錄。
(四)戶籍謄本。
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hkh-edu.com/。
詳細資料,請參閱【114年「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
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4月7日(一)前,請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規定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