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本要點獎助項目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四、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reurl.cc/WDdRO5)。
五、本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六、獎勵金額:
大專院校組/1萬元至2萬元不等;
高中職組/6,000元;
國中組/4,000元;
國小組/1,000元。
詳細資料,請參閱【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申請辦法
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3月31日(一)前,請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規定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