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3年8月26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3024401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及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
三、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五)未享公費待遇證明書(如附件)。
(六)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詳細資料,請參閱【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給與辦法】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9月23日(一)前,請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規定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