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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務處職員]郭淑華 -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2024-03-11 | 點閱數: 136 |

一、嘉新獎學金自民國49年開辦,本(113)年為第65屆舉辦。
二、本次獎學金申請期間自3月11日上午9時起至4月11日下午17時止,一律採線上申請,須請同學自行
       至下述網站申請: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三、貴校申請同學所提供資料及文件之正確性、真實性及完整性,敬請 貴校獎學金承辦人員於前揭網
       站登錄辦理線上覆核。
四、本屆作業,學生申請期限及學校覆核期限均為3月11日上午9時起至4月11日下午17時止,逾期本會即不再收件,
五、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2-1學期)
    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 學業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2.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
       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3月27日前先行上網申請填報(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並至教務處室註冊組回復申請狀況,俾利學校審核,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資料,請參閱【113年嘉新獎學金公告】申請辦法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4月3(三)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