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目的:為鼓勵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特訂定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辦理要點,以資助其相關費用如雜費等,俾利其完成高中(職)學業,得以立足社會、服務人群。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進修部及建教合作生等已領有政府補助或已有工作收入,無特殊困難者,暫不列入推薦名單。
補助對象:
(1)在公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就學,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
(2)家庭貧困,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就學相關費用者。
(3)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一名為限。
獲選同學: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新台幣10,000元。
符合資格者,填妥申請表並檢附上學期成績單(高一新生可附國三成績)及最近一次繳費註冊費收據影本。
詳細資料,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就學補助辦理要點】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9月16日(一)前,請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規定,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