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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務處職員]郭淑華 -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 2024-08-22 | 點閱數: 186 |
【目的】
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補助對象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補助項目
1、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
高中(職):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8,000元。
2、臨時托育補助費(第2階段補助至12月底止)
補助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臨時托育費用(含居家托育人員及送托機構),每名子女每小時最高補助金額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名子女每月最高補助48小時,臨時托育時數低於48小時者,以實際時數補助之;育有18歲以下之身心障礙子女由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規定之相關服務人員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者,亦得檢據申請補助。 
申請時間】
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9月7日至113年10月6 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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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補助問題請洽詢電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02)2321-2100分機200-201
*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 aspx?nodeid=768)
*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 (https://www.iwomenweb.org.t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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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補助辦法,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