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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職員]沈雅淑 - 升學 | 2024-04-09 | 點閱數: 95 |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審查資料繳交方 式及相關規定,各大學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除大學校系 另有規定外,一律以網路上傳(勾選)方式繳交至甄選委員會。

二、為利考生預先瞭解並熟悉網路上傳(勾選)審查資料之操作 介面及作業流程,本會特提供「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 統(測試版)」供考生實作演練;相關資訊如下: (一)對象:通過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及外加名額篩選之考 生。 (二)開放時間:113年4月12日至11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9時止。 (三)網址: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 擇「申請入學」,進入「審查資料上傳」頁面,再點選「審查資料上傳作業」項下之「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 系統(測試版)」,即可進行審查資料上傳測試作業。 (四)考生若為112學年度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測試版 期間(113年4月12日至113年4月17日),登入後可檢視學 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四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 料;正式版期間(113年5月2日至113年5月8日),登入後 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六學期之學習歷程 檔案資料。 (五)應屆畢業考生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四學 期之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之檔案資料有 誤,應於113年4月18日中午12時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 讀學校反映,未依限反映者,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 (六)考生若為110學年度以後之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 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六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另,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1日研商113學年度備審資料介 接工作討論會議之決議:「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重考生 對於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有疑義,應於 審查資料上傳測試期間且於畢業高中所定時間內,向畢 業高中提出申請」辦理。 (七)建議考生使用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登入系統進行 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八)測試期間若遇系統操作問題,請於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 時(例假日除外)電洽甄選委員會:(05)2721799。

三、本測試版系統僅供考生實作演練及提前檢視並核對學習歷 程資料是否正確,故考生於測試期間所上傳(勾選)之檔案不列入正式資料。嗣後,考生仍須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 學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及時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繳費、報名及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測試期間,系統內所 有校系一經確認即不得再進行測試。

四、另,貴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後,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 範,於三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須 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規定辦理更正,以維 護學生甄試權益。有關「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疑義處理 流程」,請逕洽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

五、本會業於申請入學網站公告「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操作說明及影音教學檔」,貴校可自行下載運用或轉知所 屬學生上網觀看,並輔導其完成上傳作業。

六、為利貴校輔導所屬考生上網完成測試並檢視核對高中學習 歷程資料,本會將提供各高級中等學校上網查詢考生上傳 情形,請於113年4月12日至113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 午5時止,至本會申請入學網站「高中作業資訊系統」選 項,點選「集報考生審查資料上傳情形查詢」即可查詢, 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