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任組長辛苦了!
※上述各辦理期限限制係指收件日期,各單位應自行推估作業流程所 需時間,並請各承辦人隨時追蹤案件之流向及結案情形,務必注意流 程時效,以免逾期,各會辦單位亦請協助儘速會辦送出,避免延誤。
有任何問題請撥分機#266洽詢
說明:
因應教育部公告修正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收費數額,私立學校學費數額上限調整,修正後學雜費收費標準表如附件,請詳閱,本校將依修正後學費收費數額統一調整收費,特此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5377B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收費數額表請參酌附件。